文章出处:未知 │ 网站编辑:admin │ 发表时间:2024-05-29
近日晚上,温岭市坞根镇工作人员夜查时,发现有工程车在白璧塘附近倾倒建筑泥渣。
工作人员当即制止乱倾倒行为,并查扣了2辆涉案工程车。之后,工作人员将此情况上报至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。
接到举报后,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赶赴现场,联合坞根镇执法人员,开展现场踏勘。
经查,涉案车辆为台州某运输公司名下。驾驶员称,这些泥渣是从大溪一工地运出来的,当晚运了4车泥渣,一车已倾倒,一车在倾倒时被查,另两车已开回去了。
执法人员发现,白璧塘大约被倾倒了500立方米左右的建筑泥渣。这么多的泥渣,不可能只倾倒了一车。
为查明违法事实,执法人员前往运管、交警等相关部门调查取证,掌握了该运输公司名下的车辆信息并调取案发当晚的车辆运输轨迹,发现共有9辆涉案车辆。
除了当晚,4月6日晚上,该运输公司的车辆就在白璧塘倾倒过建筑泥渣,两个晚上,共倾倒了25车次。此外,该公司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,均未进行相关备案。
另经查,该场地为杨某承包的,杨某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,同意对方将渣土倾倒在此。
执法人员介绍,台州某运输公司随意乱倾倒建筑垃圾,杨某擅自设立消纳场未取得任何相关行政许可,双方均违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的规定。目前,已对运输公司及杨某进行立案调查。
鉴于运输公司倾倒建筑泥渣的体积较大,而且车辆未备案,将对其进行从重处罚。根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